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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FJ00214-0800-2017-00063   备注/文号:闽侨行财函〔2017〕2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侨务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11-13 00:00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报送组织开展“节水我先行”公益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17-11-14 点击数:100 字号:T | T

福建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和福建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节水我先行’公益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水资源委办[2017]11号)精神,我办结合自己实际,认真参照《2017 年‘节水我先行’公益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我办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广泛传播节约理念,普及节水常识,培养节水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我办组织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根据要求,成立了由办分管领导任组长,行政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省海外华文教育中心、省侨报社主要领导为组员的“节水我先行”公益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学习通知精神,统一思想,部署工作。

二、强化措施,成效显著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印发节水标语节水宣传画、节水倡议书,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普及节水知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和紧迫感,营造厉行节约、节水的机关文化氛围,养成良好的生活工作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

(二)强化节水日常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三)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上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及时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三、总结经验,建立节能长效机制

为使这次“节水我先行”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长效机制,让广大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节水意识,活动结束后,我办认真总结“节水我先行”公益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并深入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各项要求,对机关用水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加强检查和监督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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