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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FJ00214-0300-2015-00050   备注/文号:闽侨〔2015〕3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侨务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5-06-15 00:00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侨办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点击数:100 字号:T | T

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153号)要求,现将省效能办审核、并经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的《省侨办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各处室,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省侨办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附件2、省侨办2015年度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561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省侨办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今年侨务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省侨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国侨办主任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强侨务法治建设为引领,以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发挥侨乡特殊优势,提升全方位开放合作水平”为目标,落实省委省政府“行动计划”和深入实施“八项行动”为绩效重点,主动作为,求真务实,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2015年,我办要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切实提升工作绩效。

(一)设定绩效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我办职能职责,根据《2015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结合省侨办2015年工作要点,制定我办2015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和预期效果。办绩效目标的设定,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各处室设置,效能办汇总并征求意见,形成省侨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经办党组书记、主任审定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效能办,省效能办批复后,按有关规定通过“福建侨网”向社会公开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绩效责任。对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各处室要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形成绩效目标责任分解表。将绩效目标列入办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年度检查考核。

(三)加强绩效监控。一是完善内部监控机制。由效能办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并及时向办领导汇报绩效情况。通过办主任办公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绩效情况汇报,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及时总结绩效运行情况。各处室要召开半年绩效分析会和年度绩效总结会,对绩效情况进行自查,对绩效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总结。各处室开展年中和年度自评,尔后由效能办组织联合评估、汇总结果。实行百分制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参照省效能办评分办法。评估结果分为优秀(总分90分以上)、良好(总分80分以上至90分)、一般(60分以上至8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三是组织办效能督察小组,由秘书处、机关党委(人事处)、驻办监察室轮流牵头,每季度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情况及时向办领导和有关处室反馈,督促整改。

(四)开展绩效考评。根据要求,我办应于2016120日前向省效能办报送年度绩效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省效能办会同有关部门,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办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考评。

(五)强化绩效运用。实行绩效奖惩制度,各处室绩效评估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发放绩效管理奖金相挂钩。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优”和“良”等次的处室,年度评先评优名额全部从这些处室中产生,全额发放年度绩效管理奖金;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处室,对处室负责人进行诫勉教育,取消该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只发放年度绩效管理奖金的60%;对于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的处室,责成处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其进行效能告诫,取消该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且不予发放绩效管理奖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绩效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效能办牵头,我办具体实施。省侨办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杨辉担任组长,其余厅级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秘书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办机关效能办人员兼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处室根据工作方案,按照程序和基本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成效进行半年分析和年终总结,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整理归类。办效能办组织对各处室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各处室绩效工作半年和年终自评报告分别于715日前和1230日前报机关效能办汇总上报。评议调查对象样本框以及绩效整改落实情况等事项均由各处室负责提供、办效能办负责汇总,并及时报送省效能办。

(三)确保形成合力。办效能建设办公室和各处室领导作为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工作要与本办“八项行动”等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绩效管理,切实提高效能,促进本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绩效管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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