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14-0200-2018-00008 | 备注/文号:闽侨人事﹝2018﹞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侨务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8-03-08 00:00 |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呈报2017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18-03-20 点击数:100 字号:T | T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7]77号)、《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闽人发[2010]19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3]10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考核工作规定,我办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机关在职人员65人,参加本年度考核58人(其中处级24人、科级24人、科员1人、工勤人员9人),未参加年度考核7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处级及以下干部2人),本年度没有不称职和不合格人员,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确定为优秀等次11人
张志英 齐 志 梁爱萍 詹海程 林 晶 林晓英
韩荣和 林颖辉 李 荣 陈 祎 高江斌
2、确定为称职等次39人
俞鸿彬 林建华 陈传应 潘晨辉 陈 晓 陈 颖
黄致秋 王银花 陈莺强 陈美銮 郑小琳 唐 洁
陈明丽 黄建国 罗 威 于春燕 赖建辉 林 遵
黄代会 王 玲 李嘉嘉 黄其清 王宗扬 刘永健
王雯珊 陈如冰 吴睦轶 蔡晓颖 张章武 叶其斌
李婉婷 饶燕青 黄杏珠 陈育良 郭秀泉 裴玉成
张光宇 黄 玲 林 嵩
3、确定为合格等次8人
丁榕平 张 骏 林少庆 苏江富 陆奕魁 廖长健
张 坚 林 敏
4、未参加考核7人
(1)厅级5人:冯志农 杨 辉 林泽春 刘良辉
郑惠文
(2)其他2人:郭晓辉(外派澳门中联办)
李 薇(挂职平潭)
5、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无
6、2017年度没有不称职人员、没有不合格人员。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1、认真进行动员部署。一是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机关党支部书记处长述职评议考核方案》(闽侨党组[2018]2号),全面布置年度考核和党支部书记处长述职评议工作。二是坚持把年度考核工作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年度考核工作与服务大局工作结合起来,推动侨务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年度考核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绩效评估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动员部署,由各处室处长作动员部署,强调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本处室工作人员对自己承担的职责进行总结回顾,并按进度完成好年度考核每个阶段的工作。四是评优工作。要求树立全局观念,评出风格,评出干劲,评出水平,评出机关集体的闪光点。五是开展机关及直属党支部书记、处长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2、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在办党组领导下,办机关年度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日常事务由人事处负责。
3、严格按程序进行考评。以处室为单位,一个处室为一个考评小组。每位参评人员对贯彻落实上级指示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等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做到分析情况、梳理问题、查找不足、总结提高,并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小组述职评议,参与评选确定优秀公务员等考核程序。按20%比例,经各评议小组推荐,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推荐,年度考核委员会研究,办党组审定,确定张志英等11位同志为省侨办机关2017年度优秀公务员(优秀职工),并进行公示。
三、考核结果的兑现
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对累计两年评为称职等次的,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对连续五年被评为称职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对评为优秀的当年给予嘉奖;对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记三等功一次,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人员,可视同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不发放年度考核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谈话、培训等,促其限期改正;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给予降职处理,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按规定予以辞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人员,下一年度不得推荐各级各类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上半年退休的,享受12月份基本退休费50%的当年度考核奖金;下半年退休的,享受12月份基本退休费100%的当年度考核奖金。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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