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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4 09:56 点击数: 字号:T |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便函201577 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20151231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办政府门户网站“福建侨网”(www.fjqw.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秘书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17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839384传真:0591-87838580

  一、概述

  一年来,我办认真执行《条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 )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工作实际,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侨秘〔201518号),细化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并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主要情况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全办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一致、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2、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继续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职能,规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通过办公自动化OA平台优化主动公开流程,各处室在起草文件时,由拟稿人提出公开属性,处室核稿、办领导签发时一并对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审核,实现在履行公文审批程序的同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办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3、畅通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领导多次接受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访,介绍侨务政策和我省侨务工作动态。同时,我办还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侨务工作,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在公布侨务法律法规时,转载相关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办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为511件,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83件,不予公开251件。到目前为止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428件。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有: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及简历、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总结、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招标、政策解读、统计信息、人事信息、领导讲话、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二是在“闽侨网”上发布我省最新侨务动态。三是每月按时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递送纸质和电子版应主动公开公文,以供公众查阅。四是在厅机关大堂的电子显示屏上对一些重要信息进行滚动播放。五是通过《福建侨报》、《福建侨务》、《福建侨务信息》等报纸、刊物,及时将我办涉侨信息以及公众关注的热点向社会大众主动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到目前为止我办累计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7件,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 其他类型答复数6件。对于受理的依申请,均及时答复。我办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华侨捐赠、海外华文教育、信访、海外重点人事的接待、出访、涉外活动的请示等涉及海外各方面因素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目前,我办未出现被申请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办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度不高。由于我办绝大多数政府信息涉及海外华侨华人捐赠、涉外活动等敏感事务,不宜主动公开,因此政府信息公开总量相对较少。二是公开范围难以准确界定。工作人员判断政府信息的公开或保密属性缺乏明确的标准、依据,不同人员间的理解也有不同,鉴定工作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今后,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队伍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富网站信息资源。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进一步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7

  42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7

  42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7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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