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国政府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华侨华人是来华投资的重要主体,可以依法通过多种形式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在华投资的各项合法权益。本期主要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产业政策有关规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截至2025年9月,已在全国设立22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推出了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证照分离改革”等一大批基础性、开创性改革开放举措,在国家层面复制推广485项、地方自主推广3600余项制度创新成果,有效发挥了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自贸试验区作为对外开放高地,开放度一直引领全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从最初的190条减至2021年版的27条,实现了制造业条目清零,服务业持续扩大开放。22个自贸试验区立足各自资源禀赋和要素条件,积极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制造业条目实现“清零”,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缩减至29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针对外商投资方向实施鼓励和引导政策。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5年12月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华侨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