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着力提升培育质效、着力促进通关便利、着力降低经营成本等5方面提出24条举措。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又称AEO企业,可享受较低的单证审核率、较低的查验率、优先查验等多项便利化措施,有利于企业降低国际物流成本、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截至目前,我国已与全球范围内31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7个国家(地区)。
《若干措施》提出聚焦重点产业及上下游供应链核心企业等重点企业,建立完善优选培育推荐库,提供个性化培育服务。
AEO企业将优先适用海关注册登记、备案、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等便利服务举措,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优先申请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在财税金融方面,相关部门将支持AEO企业享受出口退税“免填报”、“单一窗口”非接触办税、退运通关无纸化等出口退税便利化服务,对AEO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在贸易融资、投资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加大对AEO企业信贷投放,还将提升跨境结算便利化。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AEO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等,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将获优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服务。物流服务便利化支持层面,将提升AEO企业货物进港等作业效率。
《若干措施》还提出健全完善优化外籍人才工作许可便利、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搭建7×24小时绿色咨询通道等一系列保障机制。
(尤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