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7年度福建省侨乡文化名镇名村创建试点的通知

2017-10-27 15:30    来源:    字号:    
为保护华侨名人故居、侨特色老宅等侨乡文化,根据《省侨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侨乡文化名镇名村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13号)要求,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下列2017年度创建试点:

1.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

2.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

3.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

4.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