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7年度福建省侨乡文化名镇名村创建试点的通知
2017-10-2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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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华侨名人故居、侨特色老宅等侨乡文化,根据《省侨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侨乡文化名镇名村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
2017
〕
13
号)要求,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下列
2017
年度创建试点:
1.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
2.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
3.
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
4.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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